후원로펌 뉴스레터

본문 바로가기
ENG
인하우스카운슬포럼

[법무법인 광장] 韩国 《产业技术保护及防止泄露法》 修订解读

페이지 정보

작성일19-10-10 17:14

본문


상단 이미지

韩国《产业技术保护及防止泄露法》修订解读

韩国政府最近对《产业技术保护及防止泄露法》进行了修订并将从2020年2月21日起开始实施。新法强化了对于产业技术及国家核心技术侵权行为的程序性监管及实质性处罚的力度。我们认为计划通过投资并购韩国企业或聘用韩国籍技术人员等方式从韩国引进技术的中国企业,有必要对其加以适当关注,所以现将新法的修订内容择要介绍如下:

一.
强化了对于国家核心技术持有机构引进外资行为的审查级别(新法第11条第2款)


 

现行法规定,获得韩国政府研发经费资助的国家核心技术持有机构,通过向外国投资者转让50%以上股权等方式引进外资时,应事先向产业通商资源部进行备案。

而新法规定,即使所持有的国家核心技术是自行研发的,并未获得韩国政府的经费资助,引进外资时仍需向产业通商资源部进行备案;而对于获得国家研发经费资助的国家核心技术持有机构引进外资的行为,则适用更为严格的审查级别,即规定此时应事先获得产业通商资源部的批准,而非备案。

二.完善了对国家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新法第10条)


 

现行法规定,国家核心技术的持有或管理机构,应通过采取设定技术保护区域、进行出入人员管理或者出入时携带物品检查等措施,构建防止国家核心技术泄露的制度体系。

而新法要求,相关机构在上述措施之外,还应采取包括与国家核心技术相关涉密人员签订离职管理及保密协议在内的,人员管理层面的保密措施。

三.加大了对于国家核心技术泄露行为的处罚力度(新法第36条)
 

现行法规定,对于向国外泄露国家核心技术的行为,可处以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处以最高1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900万元)的罚金;但是因为对于最低量刑标准未予以规定,所以法律实践中处罚偏轻的情形较为多见。

而根据新法规定,则可以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外并处最高15亿韩元的罚金;通过对3年最低量刑标准及并处罚金制度进行规定,客观上强化了处罚力度。

四.提高了对于产业技术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金上限(新法第22条第2款)


 

现行法对于产业技术泄露以及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金判定标准并未进行明确规定,所以在韩国的法律实践中侵权人原则上仅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害负担赔偿责任。

反观在新法中引进了惩罚性赔偿制度(punitive damages)。即对于基于故意的产业技术侵权行为,法院在综合考量侵权人的优势地位、主观故意或对其损害发生的认识程度等因素后,可以按所确定损害数额的最高3倍确定实际赔偿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9年7月19日起修改实施的韩国《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法》中,也规定了类似的加重惩罚制度。在通过上述多部法律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多维度适用的情况下,侵权行为人被判以3倍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中国企业在聘用韩国籍技术人员时,应更加注意防范侵害原用人单位的产业技术秘密,例如禁止新聘人员将原用人单位的技术资料带进公司等等。

综上,中国企业从韩国引进技术或与韩国企业进行技术合作时,有必要加强韩国法律视角下的合规分析,从技术及法律层面对目标技术进行双重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妥善应对。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团队在技术合规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并且通过代理包括韩国国内最大规模的发明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等案件,在技术相关诉讼和咨询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业务优势。如您拟对我们所的知识产权团队有一更加详细的了解,请与右侧的相关律师进行联系。

─ CONTACT ─
- 首尔事务所 -
김운호변호사
金云淏 韩国律师
T:+82.2.772.4695
E:unho.kim @leeko.com
查看履历>
전정현변호사
全貞炫 韩国律师
T:+82.2.2191.3163
E:junghyon.jun
@leeko.com
查看履历>
- 北京事务所 -
장봉학변호사
张峰鹤 中国律师
T:+86.10.8478.5377
E:fenghe.zhang
@leeko.com
查看履历>
本期《法务时讯》仅以提供一般信息为目的,并非广场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或者法律意见,
如果不希望收到广场律师事务所发送的《法务时讯》,请点击 “拒绝接受”

댓글목록

등록된 댓글이 없습니다.

제목
[법무법인(유) 세종] Advanced Disclosure of Insider Transactions in Korea
[법무법인(유) 율촌] 징역 2년 선고 중대재해처벌법 위반 판결 - 자동차부품 업체 A사 대표이사 실형선고(징역 2년)
[법무법인(유) 율촌] 尹錫悦大統領の労働改革:2年間の変化と総選挙後の展望
[법무법인(유) 율촌] President Yoon and Labor: Two-Year Recap and the Road Ahead
[법무법인(유) 율촌] 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 Proposes Amendments to E-Commerce Act
[법무법인(유) 화우] 제22대 총선 주요 공약 정책리포트(Policy Report)
[법무법인(유) 화우] 생성형 AI의 국제 규제 동향
[법무법인(유) 화우] 미국 특허상표청(USTPO)과 저작권청(USCO), NFT&IP 보고서 발표
[법무법인(유) 화우] 방위사업에 대한 국가계약제도 특례 신설
[법무법인(유한) 대륙아주] 공정거래팀 이슈리포트 - 공정거래위원회 『가맹분야 불공정거래행위 심사지침』 제정·시행
[법무법인(유) 광장] [광장 국제통상연구원] 세계지역동향 분석포럼 인도네시아편: 인도네시아의 비즈니스 환경과 진출전략
[법무법인(유) 율촌] 율촌 부동산 건설 부문 - 부동산 건설 부문 법령 & 정책 Update
[법무법인(유) 율촌] 「전자상거래법」 일부개정법률안 입법예고
[법무법인(유한) 태평양] 「2024년 회계심사·감리업무 운영계획」 발표
[법무법인(유한) 태평양] 정년연장형 임금피크제의 유효성 확인
게시물 검색

(사)인하우스카운슬포럼 In-House Counsel Forum

주소 : 서울시 강남구 테헤란로 625, 17층

고유번호 : 107-82-14795 | 대표자 : 박철영

대표번호 : 02-6091-1998

E-mail : reps@ihcf.co.kr

Copyright(C) IHCF KOREA. ALL RIGHTS RESERVED.

PC 버전으로 보기